包工头利诱、哄骗20余名智障、未成年流浪乞讨人员到砖厂劳动,用电棍实施控制。工人因打斗闹出人命,包工头合谋埋尸灭迹。昨日,市检察院披露我市首例适用强迫劳动罪罪名案。
据市检察院介绍,针对此案发出的“检察建议”,引起市领导高度重视,大力整改相关区非法用工。
无名“疯子”被打死
2008年9月初,黄陂警方接举报反映,区内一家砖厂有工人被打死。警方迅速调查,9月18日,抓获林金官、马向强、高勇威、马小明、王海涛、邱先杨、叶华兵等犯罪嫌疑人。当天,经林金官指认,警方在砖厂边一菜地里,挖出一具高度腐败的尸体。
法医鉴定,死者为遭电击致呼吸、循环系统功能衰减而死亡。经审讯,犯罪嫌疑人供述罪恶一幕。
2008年7月下旬的一天,下午2时许,刚到该砖厂务工3天、有智力障碍被称作“疯子”的无名男子在床上突然又蹦又跳,大声喧哗,引起同工棚内午休的林金官、马向强等6人不满。6人将“疯子”手脚捆住,先用木棒、传动皮带殴打,随后又用电棍电击,致其死亡。
当天下午,包工头叶华兵得知“疯子”死讯,与林金官共谋于当晚12时许,在工棚西侧菜地挖了个深坑,掩埋“疯子”尸体。次日上午,叶华兵又在埋尸处种植蔬菜,并对砖厂其他工人谎称“疯子”逃走了。
据了解,该砖厂虽有生产空心砖的营业执照,但实际生产的却是实心粘土红砖。案发时,厂里连工人花名册都没有,更未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、办理相关社会保险,长期强迫工人劳动,是名副其实的“黑砖窑”。
骗来1名工人“奖励”100元
经查,2008年2月至9月,叶华兵在黄陂这家砖厂当砖坯班包工头期间,先后从汉口火车站附近诱骗20余名流浪乞讨人员至砖厂务工。这些人几乎全是智障人或未成年人。叶华兵还与火车站周边店主或的士司机约定,每骗来1名工人,“奖励”100元。
工人拜红军证实,2008年3月15日,他在汉口火车站对面长途汽车站准备回陕西老家,叶华兵过来游说:“有事给你做,每天50块工钱,还有烟抽。”拜红军就和叶华兵来砖厂上班,结果一分钱没拿到。拜红军想走,没逃出多远就被叶华兵抓回来毒打一顿。拜红军说,前后被叶华兵用电棍“电”了7次。户口本也被叶华兵扣留,无法回家。
“2008年3月,我在汉口火车站一带捡破烂,一个20多岁的男青年问我是否愿意到水泥板厂做事,一天50元工钱,我就跟着去了。”工人王天兵说,叶华兵讲每车砖给他3毛钱,他每天码的不少于200车,不料到月底七算八算只剩下100来元,还不给他,说是存起来年底再给。刚开始他也想跑,但被叶华兵、林金官等人殴打,还被叶华兵“电”过,此后不敢再逃。
自制电棍管控“包身工”
为控制被诱骗人员,叶华兵自制了一根电棍。在一根细竹竿头部缠上电线,要电击工人时,将一头插入插座通电,另一头戳在工人身上。砖厂里不少工人因讨要工资或要逃走,尝过电棍的滋味。
据调查,这些工人打地铺住在极简陋的工棚里,凌晨四五时就要起床劳动,晚上七八时才收工,几乎没有外出机会。平时吃的多是青菜、米饭,很少吃肉。青菜还是工人自己种的。
叶华兵以各种名目克扣工人工资,有的工人几个月下来,不仅没拿到工钱,还因为“偷懒”、买牙膏牙刷等,倒欠叶华兵的钱。据叶华兵交代,砖厂老板每月发给他两三千元,加上其他工人的工资,月“进账”1万多元。
林金官因取得叶华兵信任,叶就将电棍交其保管,平时如有工人“表现不好”,林金官也用电棍“教训”。
被害人成为害人者
此案被告人中,高勇威、马小明、王海涛均为“精神发育迟滞”(中度),智力存在障碍,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。邱先杨作案时刚满14岁,还是未成年人。
据办案检察官肖翔介绍,高勇威、马小明、王海涛、邱先杨等人,原来都是被诱骗到砖厂务工,遭到非人待遇。但当他们看到林金官打“疯子”后,长期压抑的情绪开始以一种扭曲的方式宣泄,不仅在一边欢呼雀跃,呐喊助威,还上去动手行凶。
去年9月,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,判处林金官无期徒刑。马向强、高勇威、马小明、王海涛、邱先杨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2年。
叶华兵因犯强迫职工劳动罪,判处有期徒刑3年;犯帮助毁灭证据罪,判处有期徒刑3年。合并执行有期徒刑5年6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。